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浏览233次 发布时间:2025-06-30

    投资项目代码

    2504-441481-04-01-831583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罗浮镇高坑村、中坑村、澄联村、浮东村、浮北村、勤光村、岭南村等;黄槐镇宝丰村、上宝龙村、下宝龙村、西埔一村、西埔二村等。

    资金来源

    中央投资、省级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中央投资、省级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1.将罗浮河、黄槐河小流域治理分为预防保护区、综合治理区、生态修复区等3个防治分区,其中小流域预防保护区118.93k㎡,综合治理区79.36k㎡,生态修复区1.33k㎡;2.整治河道总长23.74km,其中清淤清障3.17km,岸坡护岸工程12.44km,新建排水涵8座,生态修复岸线长度47.48km,修建下河亲水踏步32个,设置生态节点10个;3.崩岗治理工程主要对区内16片53座崩岗进行治理;4.土地整理与耕地垦造工程主要垦造耕地50亩,恢复水田35亩;5.封育工程主要为封育面积39.37k㎡,补植补种面积423.20k㎡等。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谷坊)拦沙坝III级,坡面截排水工程3级,梯田工程3级,林草工程3级。项目估算总投资11099.08万元。

    招标内容

    1)勘察:对本工程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协助编制竣工图、设计协调服务及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3)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竣工图编制、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工期(交货期)

    1)勘察设计工期:在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供本项目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预算。

    2)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9883.77万元,其中勘察费为255.18万元、设计费422.24万元、建安工程费8883.07万元、基本预备费323.28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2.1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2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4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2 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3 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4 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人数不少于2人。(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4.5 投标人应承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且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4.6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4.7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7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http://www.gz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电子招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随招标公告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2025630

    1445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722930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5722

    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722  

    930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

    兴宁市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兴宁市兴东路水务局办公楼内

    招标人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753-333616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三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20-38937330

    招标监督机构

    兴宁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3-339366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兴宁市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2025630